历时三年的达娃之争牵动了中国社会的经济、政策、法律等各个方面,抛开当事人不谈,仅观察舆论界对这场商业大案参差多态的反应就是件十分有趣的事。一般来说,“民族精神”是评论者经常提起的词汇,有人赞赏之,有人反对之。留心观察不难发现,通常视“民族精神”为洪水猛兽、必口诛笔伐而后快的评论者,其实都被一种严重的“民族自卑情结”所折磨,近日出现在某网站上的评论文章《娃哈哈赢了官司丢了信誉》即是这种情结驱使下的典型产物。
下面,本文就以这篇文章为例,剖析一下“民族自卑情结”的迷思,并逐一点醒之。
迷思1:凡提民族精神争取利益,都是狭隘可耻的
这是中国稍有智识阶层的惯性思维,凡是提民族主义的,肯定是狭隘的。怀有“民族自卑情结”的人,总觉得打着“民族主义”旗帜的同胞对西方文明缺乏基本了解,土得掉渣,不理智、不体面。所以《娃哈哈赢了官司丢了信誉》一文中有这样论断:“以民族品牌的观点狭隘地看待合资企业纠纷中的品牌所属权问题……都是不成熟的市场观念的表现。
点醒:西方商战中的民族主义
那么西方人的市场观念总该是成熟的吧,他们就没有民族主义吗?在此仅以达娃之争的主角达能为例。
2005年,美国百事可乐提出以250亿-300亿欧元的高价收购法国达能,消息一出,法国#情激奋,上至总统下至平民,坚决反对。当时总统希拉克表示,法国政府会此事件保持“特别警惕”;总理德维尔潘直接打出了“经济爱国主义”的口号,明确表示“政府将尽最大努力阻止。”德维尔潘致电达能CEO,保证政府会支持达能抵挡任何不期望的收购,他还振臂呼吁法国人捍卫自己的民族企业。结果是,法国政府以“国家安全”及“民族情结”为由,公开阻止了百事收购达能。
所以,打击民族主义的中国人可以惊醒,须知为自己的企业、国家、民族尽可能的争取利益,而不是任人宰割,正是民族尊严、企业独立的体现,值得每个中国人骄傲!
迷思2:西方人都是公平守信、一诺千金、遵守契约精神的
这一点也是《娃哈哈赢了官司丢了信誉》立论的基调--达能是西方企业,是世界五百强之一,因此它肯定是诚实仁慈,不守信用的想当然是中国企业娃哈哈。因此,作者在文中说“代表商业行为的协议……岂有推倒重来的道理,一切愿卖愿买。”
点醒:有一种东西叫实事
既然谈契约精神,就让我们回到娃哈哈和达能契约实事本身。
达娃合资之初的1996年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这份协议的效力双方并未发生争议,都认为经过双方签章之后是合法有效的。但是由于商标局不批准这次转让,导致这份协议因为行政行为这一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继续履行,在法律上,这叫协议终止。双方又于1999年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以替代转让协议,并在此后的十年中切实履行。直到达能因低价收购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要求被拒,才翻脸提出最早的《商标转让协议》仍旧有效的,想以此占有此时价值已达135亿元的“娃哈哈”商标。
回溯历史实事,我们知道不是娃哈哈要“推到重来”,而是达能要将一纸在法律上早已终止的“死合同”借尸还魂!谁失去了信用,这不是路人皆知吗?
而换一句话说,西方企业违背契约的还少么?最近的中铝收购力拓失败,难道不是力拓背信弃义,另结新欢么?
总之,我们要破除“民族自卑情结”的种种迷思,以客观但不冷漠、自尊但不自大的态度看待达娃之争,不要战战兢兢、杞人忧天地说“我们失去的则可能是外资对中国企业的……信任”。对于真诚合作的朋友,我们要共同创造相互的信任,对于那些想唯利是图的小人,我们要奋起反击,捍卫自己的利益。
我们不为自己的利益而战,谁会为我们而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