诟病中国高房价时,中国政府屡屡会提及要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其中开征房地产税无疑是被视为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
讨论税制改革时,中国过于倚重间接税而缺乏直接税的现实也屡屡让专家们建言中国应尽快调整税制结构,提高直接税比重;而开征房地产税成为现阶段最具备调节贫富差距的直接税种。
理论上看似有充足的必要性,但现实推进似乎依旧遥遥无期。
列为中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的房地产税法至今未听到任何音讯。在中国强调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若没有立法先行的基础,有关房地产税的任何消息似乎都只是空穴来风。
而在有财政部和住建部高官在场的会议上,每每被问及房地产税进程时,常常会被一句轻描淡写的正按有规程序推进一笔带过。
周四国新办召开的住建部部长新闻发布会上,房地产税再次被问及何时*,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称,“这个问题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改革任务,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工作。”
去年11月时,当时任财政部长的楼继伟曾表示,中国税收制度改革进展明显,在营改增等方案实施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等改革正在积极推进中。
房地产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主要对保有的房产征收。2011年中国对重庆和上海进行房产税试点。
实施房地产税改革是中国十七届五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十二五”(2011-2015年)时期中国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为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正确引导住房消费、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
房地产税作用被高估?
纵观以往,每当房价上涨过快,有关房地产税*的传闻相当热烈。包括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也曾常传出房产税开征的消息,其后又被当地政府官员出面否认。
而在2011年于重庆和上海试点房产税的城市,从试点初衷看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一是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二是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通过增加住房持有成本,可以引导购房者理性地选择居住面积适当的住房,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但结果似乎并非如此。
为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重庆市今年初调整房产税政策,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将原先规定的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及以上普通住房,调整为首套及以上。与此同时,重庆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组织召开住房信贷专题会议,严格限制信贷资金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
从上述两个试点城市开征房产税至今已近五年了,虽然没有官方有关对试点情况的总结,但在专家看来试点却是失败的。
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就认为,重庆和上海试行的房产税试点是失败的,从两个城市的试点结果看,该税对调节居民收入差距,抑制房价上涨,增加地方政府收入几乎没起作用。
他称,实践证明,上海和重庆房价上涨跟房产税试点不试点没有太大关系,而且这么多年下来,这两个试点方案就是失败的。
“这么多年上海房价上涨,重庆房价上涨,有人说重庆涨的慢,上海涨的快,不管快慢,没有人说涨的快是因为房地产税,涨的慢是因为开征这个税的试点,重庆市自己都没有这个结论,所以靠这个税来起到这个作用,基本上也是不现实的。”许善达称。
一直对房产税试点持反对意见的许善达就认为,这个方案在法理上是有相悖的地方,因为房产税征税的税基包括房价的全部,而房价里面土地使用权*这部分占比很大,有的占三分之二,有的占一半,而财产税是要对财产所有者收的,居民买房子,土地不是居民所有的财产,是70年的使用费,如果作为财产税的的话,居民不是财产所有者。因此从法理而言是不通的。
“房产是财产税,土地使用税是使用行为的税。现在这个试点的房产税把土地这部分也纳入了,纳入到整个的房屋的价格里了,也就是说对我支付的土地使用的钱再征一个财产税,这在法理上是不通的。”许善达称。
不过也有持不同意见者,中国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樊纲就认为,中国需要开征房产税,来控制不断上涨的房价和缩小贫富差距。
樊纲指出,推迟开征房产税的原因包括来自既得利益群体的阻力和土地财政模式下央地关系没理清。
由此似乎也不难看出,要把房产税作为调节贫富差距的财产税时,其背后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与此相关的现行法律制度是否同步支撑,让中国的房地产税开征的合情合理,征收的明明白白恐非短期能完成。
文/龙琦财经(唯一官方威信LQCJ88)是金融投资分析师,从事原油、贵金属、外汇、证券等金融行业多年,研究国际局势和热点事件。金融领域博大精深,每天行情波折不断,我所能做的就是用我多年的研究经验,给大家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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