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侨外美国投资移民专家表示,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刚刚发布了2016年10月签证排期公告,这也是2017新财年首个。其中,最终裁定日(FAD)表上美国投资移民EB-5直投项目一栏,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签证截止日期前进一周至“2014年2月22日”,区域中心项目一栏则均显示为“U”(unauthorized,暂无签证);而在递交申请日(DFA)表(允许递交I-485申请的表格)上,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截止日期倒退近一年至“2014年6月15日”,首次出现变更!
此外,由于新财年新签证配额的重启,EB-1(杰出人才移民)一栏显示为“C”(current,有签证可用),暂无排期。
以下为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10月份签证排期公告:
(侨外美国投资移民:国务院签证公告牌的最终裁定日(FAD)表)
(国务院签证公告牌的递交申请日(DFA)表)
侨外美国投资移民专家表示,由于现行区域中心法案将于2016年9月30日到期,而目前尚未确定该法案是否会在新财年继续延期,故2016年10月,最终裁定日(FAD)表上区域中心项目一栏的EB-5签证均为“U”状态,直至区域中心法案被授权延期。
根据最终裁定日(FAD)表,自2016年10月1日起,直投项目的投资人,凡优先日在2014年2月22日之前且I-526已获批,将有资格得到广领馆面试安排或在美国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并可裁决是否获批签证或绿卡。而在I-526审批阶段且优先日期没有达到截止日期的申请人,由于目前最新的I-526平均审批时间保持在16.8个月左右,因此获批签证或绿卡需要多等待的时间,大约为13个月左右。而一旦区域中心法案被授权延期,区域中心项目投资人也将适用上述操作。
侨外美国投资移民表示,最值得关注的是,自国务院推出递交申请日(DFA)表以来,这是该表截止日期首次出现变更,并倒退了近一年,为“2014年6月15日”,很大可能是为移民局接下来对该表的重启做准备。不过是最终是否会重启,还要看之后移民局官网的公布。一旦重启,意味着I-526获批且身在美国的申请人,如果优先日在递交申请日表上的截止日期之前,可以不用等到有可用的EB-5签证名额,而在美国递交I-485申请及获批工作许可后可合法在美国居留、工作和学习。